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四川省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眉山市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和《关于启动第二批市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的通知》安排,经各地申报、县(区)推荐,市乡村文化振兴样板建设工作协调组对推荐参评村镇进行资格审核、实地考察,形成《眉山市第二批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拟命名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至13日。在此期间,凡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信函方式实名向市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8)38165346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市政中心
邮编:620020
附件:眉山市第二批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拟命名名单
眉山市乡村文化振兴样板建设工作协调组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眉山市第二批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
拟命名名单
一、市级样板乡(镇)
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丹棱县张场镇
二、市级样板村(社区)
眉山天府新区:高家镇鹰头村
东坡区:尚义镇英勇社区、崇礼镇大定桥村、太和镇永丰村
彭山区:公义镇新桥村、凤鸣街道金烛村、黄丰镇丰华社区
仁寿县:方家镇哨楼村、龙正镇茨竹社区、禄加镇红卫社区
洪雅县:槽渔滩镇兴盛社区、洪川镇曲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