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根据省委宣传部等《关于四川省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宣发〔2021〕4号)和市委宣传部《关于启动首批市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的通知》(眉宣发〔2021〕18号)精神,经各地申报、县(区)推荐、实地考察,市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工作协调组研究同意,拟将仁寿县曹家镇等2个乡镇和东坡区尚义镇龚村等14个行政村(社区)命名为眉山市首批乡村文化振兴市级样板村镇,现予以公示。
一、眉山市首批乡村文化振兴市级样板乡镇
仁寿县曹家镇、丹棱县齐乐镇
二、眉山市首批乡村文化振兴市级样板村(社区)
眉山天府新区:青龙街道狮子村
东坡区:尚义镇龚村、多悦镇林梗村、修文镇岳营村
彭山区:黄丰镇团结村、江口街道泥湾村
仁寿县:大化镇水利社区、文宫镇石家社区
洪雅县:止戈镇止火街社区、中山镇前锋村
丹棱县:齐乐镇梅湾村、顺龙乡幸福村
青神县:兰沟村、高台镇百家池村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如对拟命名的入围名单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8)38173260
联系地址:眉山市市政中心主楼西7-13
邮编:620020
如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4日。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11日

